【記者曹麗蕙台北報導】全國校長協會、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等逾十大教育團體昨天大串連,在立法院辦理「讓不適任教師退場,就是救學生」記者會,指出現今汰除不適任教師平均要花六到十年,太過冗長,應修正教評會組織法,讓教師比例由二分之一降到五分之二,解決「球員兼裁判」、「師師相護」的爭議。教育部國教署長邱乾國則回應會成立專審會、增加教評會社會公正人士比例,朝法制面強化教評會功能。
教育團體指出,讓不適任教師退出校園幾乎己成為社會共識,然而現行教評制度容易受人情左右,處理時間冗長,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黃國盛表示,不適任教師可通過一再申訴,往往須花六至十年才能汰除,校園反而成為不適任教師的庇護所,希望能縮短到一至兩年處理完畢,因此呼籲修法。
台灣家長教育聯盟理事長謝國清,則主張成立縣市層級的教評會,「過去學校教評會有『師師相護』問題,而一旦學校裁決不適任教師後,校長得要天天跑法院、寫報告,導致有些校長都不處理;另外,學校對不適任教師很難去調查。」因此,他認為校長和老師專注學校經營即可,應另成立縣市層級教評會,直接進行調查、裁決教師是否適任。他也贊同改變學校教評會的成員組成比例,「既然教師公會已成立,權力關係也應該改變,不該讓未兼行政職的老師超過半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