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行政院院會昨天通過《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退休教職人員未來如果轉任政府編列預算給薪機關,且每月支薪超過法定基本工資,須停領月退俸。不過外界關注的退休轉任私校「雙薪肥貓」,不在此列。
教育部人事處長李秉洲表示,過去《學校教職員退休條例》禁領月退休俸的規範只有兩類,因應《公務人員退休條例》修正,教職員也增列入監服刑、通緝中、以及轉任行政法人等三類人員,將暫停月退俸。
李秉洲表示,這次修法主要是讓教職員與公務人員一致。至於外界關注的轉任私校人員,將在年金改革法案中,整合軍、公、教一併處理。
為避免學校教職員退休後領月退俸,又到政府編列預算的機關、行政法人、公法人或轉投資事業等任職,領兩份薪水,院會通過草案。
草案明定,退休後擇領或兼領月退休金的公立學校教職員,如果再任政府編列預算給薪的機關(構)或團體、行政法人、公法人、政府捐助經費累計達財產總額百分之二十財團法人、政府轉投資佔事業資本額百分之二十以上事業、受政府直接或間接控制人事、財務、或業務團體或機構,且月薪超過基本工資者,須停領月退俸。直到原因消滅時,才得恢復領取。
草案明定,在修正條文施行前已任職,且每月領受的薪俸、待遇或公費總額已達基本工資,給予三個月過渡期間,審酌是否繼續任職。
李秉洲表示,轉任私校是否要停領月退俸、如何停領,會尊重各界的意見,待年金改革委員會確立處理原則後,教育部就會著手修法。
教團痛批:令人失望
高教工會組織部主任林柏儀表示,政府一直說要處理雙薪教授問題,但至今都沒有看到任何具體方案。高教工會主張至少要優先規範教育部官員至私校轉任的旋轉門條款,也無聲無息。高教工會在年金改革委員會有委員,也未看過政府有相關提案。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直言,除所謂二春教授(私校肥貓)這一塊沒處理,教育部也沒處理教育部官員轉任私校的問題。有關旋轉門條款,之前高教工會到教育部抗議後,教育部就一直說要處理,但至今完全沒動作,「很不能理解到底為何教育部一直迴避到私校任職的問題,實在令人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