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工今年還有四天國定假日可以放,但勞工、教師、公務員等不一致的放假規定讓很多人霧煞煞。更有不少聲浪擔心教學現場會出現教師上班、勞工休假的亂象。教育部特別在光復節前夕製作QA說明學校放假情形,解答各界疑慮。
這四天國定假日包括:明天的十月二十五日台灣光復節、十月三十一日蔣公誕辰紀念日、十一月十二日國父誕辰紀念日、十二月二十五日行憲紀念日。
教育部表示,各級學校及幼兒園依勞基法進用人員,於這四天國定假日應依法放假,與是否加保勞保無關。學校如徵得勞工同意在國定假日出勤,應依勞基法加倍發給工資,或經與勞工協商挪移至其他工作日休假。
至於教師部分,教育部指出,教師這四天勞工國定假日中「只紀念而不放假」,公私立高中職以下代理代課教師因尚非勞基法適用對象,這些國定假日也不放假。
幼兒園方面,教育部表示,多數公立幼兒園在這四天國定假日仍開園;如教師子女就讀的幼兒園在國定假日停課、家長需親自照顧,可依性別工作平等法及教師請假規則規定,申請家庭照顧假。可至教育部官網 http://www.edu.tw/ 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