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台北市政府去年對大巨蛋祭出停工處分,遠雄以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一審上月二十一日裁准遠雄可針對建築安全進行維護,但駁回全面復工聲請。北市府提起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天裁定駁回北市府抗告,遠雄可針對有坍塌、公安風險等處部分復工確定。對於最高行政法院駁回抗告,北市府表示尊重,並將與遠雄討論工項。
台北市政府在去年五月二十日勒令大巨蛋停工,遠雄公司為了提早復工,七月六日在北市府的「最後通牒」前,以豪雨、颱風影響工地安全為由,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停工處分。
北高行認為,大巨蛋工程停工後,地下水位上升、已完成的工程多處鏽蝕是不爭的事實,若遇強震、強颱可能發生公安風險,危害民眾生命安全,因此依法裁定停止執行原本的停工處分。
台北市府認為遠雄曲解法院裁定,因此提出抗告。最高行政法院昨天駁回抗告。
北市府昨表示,基本上尊重最高行政法院意見,北市府從去年至今天立場均一致,工地安全至為重要,遠雄任何時候均應依建築法六十三條,及台北市建築自治條例二十一條,有關工地安全維護,可以「先行報備施工」。北市府仍會與遠雄針對工地安全需改善的項目持續積極討論。
北市府表示,日前高等行政法院其實是駁回遠雄全面復工的聲請,只允許遠雄可以針對維護安全的範圍內,得以部分停止執行停工處分。但依高等行政法院並未明確說明具體需維護工地安全的範圍,因此市府提出抗告,盼高等行政法院能進一步說明。
北市府說,若最高行政法院駁回理由的原因,是認為具體復工項目不是法院該決定的話,北市府仍將會依法負起主管機關責任,積極要求遠雄針對工地安全提出改善計畫。
遠雄巨蛋公司昨天表示,遠雄一切依照原訂計畫與法院的裁定書執行,讓一切事情回歸專業、法院裁定,以解決公共安全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