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七休一、例假不可挪移議題爭議不斷,勞動部日前宣布將制定裁量基準,工作上特殊情況不受七休一限制;勞動部近日召開說明會收集各方意見,並表示裁量基準將在九月初公布。
勞動部日前廢除民國七十五年函示,原定八月一日上路,但臨時延後兩個月實施。勞動部要建立裁量基準,若工作狀況符合,可在兩工作周期中挪移例假,最長可連上班十二天。
勞動部規畫,裁量基準以三大特殊工作型態為主:一、基於公眾利益的短期任務,如年節交通運輸;二、特殊原因,如在離島或偏遠地區工作,及台電海底電纜布纜;三、境外工作,如媒體出國採訪、導遊帶海外旅遊團等。勞動部表示,「裁量基準的原則是例外中的例外,絕不會變成通例」。
勞動部連續三天找來五大行業工會討論裁量基準,收集意見。第一場為民生相關產業如水電燃氣業等,第二場是旅遊運輸業,昨日最後一場為媒體業及屠宰業。據了解,媒體業勞資雙方在會中相互爭吵,勞方指增派人力仍可適用七休一標準,還有媒體人質疑裁量基準合法性。
中華民國公共汽車客運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祕書長方森德說,依照勞動部規畫,裁量基準已比以往兩周彈性挪移工時的做法嚴格,如逢重要年節適度放寬,對客運業來說,雖不滿意,但可接受。
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總幹事陳淑綸批評,裁量基準一旦公告,一定會有更多業者表示有特殊狀況、需要成為例外,屆時七休一將形同破功。
勞動部表示,裁量基準必須經勞工同意,雇主也必須考量健康和安全,若勞工不堪負荷,隨時可終止例假調整,回歸原連續工作不可超過六日的規定。勞動部表示,裁量基準將在下月初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