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橋
昨天在火車站樓上的小吃區和友人討論事情,一個不滿二十歲的年輕女孩,直盯著我們看,不久,便由幾個餐桌外逐漸走向我們,「我有筆,請妳們跟我買筆。」她直接了當地說。
一眼撇過去,五官端正,但眼睛以上的皮膚幾乎都脫皮,看起來有點嚴重。我的朋友婉拒了她,她立刻轉向我,雖然我錢不多,但一百九十九元,我還是掏得出來。
仔細地看著她的眼睛,兩眼無神,相當茫然。身上穿者一件老舊的淡橘色洋裝,臉部毫無表情,似乎對自己、對人、對社會都已隔絕,看起來一點盼望都沒有。
我問她:「妳為什麼要賣筆?」 她回答我:「我沒有錢。」我說:「沒有錢可以做很多事,不一定要賣筆。」
我的心掙扎著,不知道這錢掏出來是幫助她?還是害了她?我問她:「妳有想過可以做什麼嗎?」她說:「我媽媽要我出去找工作。」我說:「妳呢?妳有沒有想過妳要做什麼?」
她看著我,表情非常茫然。我繼續說:「我好擔心,這錢掏出來是害了妳,而不是幫了妳。妳知道下一次我再遇到妳,是絕不可能再掏出錢來。」她回答:「我知道。」
我問:「妳知道這筆我在店裡四十元就可以買得到,妳卻賣那麼貴,那是一種乞討行為。妳現在很年輕,或許別人還會掏錢買,但是當妳二十多、三十多、四十多時,別人會掏錢出來嗎?」
她搖搖頭。「妳很年輕,可以學、可以成長,妳願意嗎?我不希望害妳,下一次碰到妳,我一定不會這樣幫妳。」她說:「我知道。」眼睛泛著一絲淚光。
我從皮包裡,抽出兩張一百元,年輕女孩和我說了聲謝謝,準備離開。我把她叫回來:「我給妳兩百,這筆一百九十九,妳還要找我一元。」
她回來找了我一元。
我忍不住又叮嚀了她一次:「要想一想自己要做什麼,妳很年輕,可以學習,可以成長。」她專注地看著我。看者她離去的背影,我眼角微微地溼了,不知道要下多大的決心,她才站得起來,但願她能勇敢地找到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