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追月
現在銀行存款利息偏低,銀行競爭又激烈,每次去銀行想定存,就會出現理財專員要我考慮改買基金或儲蓄險等,但我都婉拒了。這次為了退休金及老年給付要一次請領或月退而傷透腦筋,最後因為身體因素及落袋為安的考量,終於決定一次請領。
當入帳後,踏入銀行告知要定存時,經辦人員立刻找來理專,開始強力推銷所謂的「儲蓄險」,這回我終於被說服了。盤算著老年給付一次領,大概等於領七年的月退,活超過七年就靠這些利息補貼生活了,不但把老年給付等資金投入,更加碼把定存解約,一星期就買了四張儲蓄險,如意算盤隨著保單一張張核准,內心感到很踏實。
然而,當另一家保險公司推銷類似的商品,寄保單要我簽名時,才赫然發現對我而言是多麼驚悚的條文:「被保險人職業(兼業)及健康告知(※要保人/被保險人就下列告知事項應詳實告知,並應親自填寫,工作內容〔含兼業〕及健康告知,如違反誠實告知影響危險評估,依保險法第64條及第25條規定,本公司得解除保險契約且無須退還所交之保費,保險事故發生後亦同。)」往下看必須告知的內容,我的狀況正屬於不太可能被允許入保的那一類,行銷的經辦人員也認可我的說法,不敢再繼續進行推銷。
當我打電話詢問銀行行員,我已經核可的保單有沒有這項條文時,她輕鬆地回答:「有啊!」當我告知我的狀況,她也嚇了一大跳:「我看妳很健康呀,以為沒問題,我趕緊問保險公司看看。」還好,她給我的回覆是:「拿到保單有十天的契撤期,現在還在期限內,明天來簽個名,所繳的資金就可以全額退回。」
真是捏了一大把冷汗,要不是答應另一家保險公司投保,也不會看到詳細的保單內容,尤其是攸關自己權益這麼重要的條文,雖然損失了一些利息又白忙了一場,不過,資金總算都拿回來。否則一生大半的積蓄及所有退休金和老年給付可能都要付諸流水,這對我們已經退休,完全要依靠這些「養老基金」的老人影響可是頗鉅呢。
深深覺得,投保前一定要好好了解內容,行銷的經辦員更應該熟讀產品內容,一定要把利害相關的條文詳實告知才是,不能只憑直覺判斷,如此才不會造成不必要的糾紛,甚至讓無知的客戶受到無可彌補的損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