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迦牟尼佛示現十種大神力,在此,滅後弘經的使命,稱為多寶塔中的「別付囑」,並且付予本化地湧的四大菩薩。此付囑的儀式有四種:稱歎付囑、結要付囑、勸獎付囑、釋付囑。
一、稱歎付囑
佛自己示現神力的緣由,經文載云:
爾時,佛告上行等菩薩大眾,諸佛神力,如是無量無邊,不可思議,若我以是神力,於百千萬億阿僧祇劫,為囑累故,說此經功德,猶不能盡。
這是說,以如來的任何神通,也不能說盡此經的功德;釋尊自己稱歎《法華經》的功德廣大。即:縱使以伸舌相至梵天的神通,證明不妄語,也還不及證明《法華經》的真實;縱使以通身放光的神通證明真理之光,和《法華經》的智慧之光比起來,也還有不足之處,甚至以其他經典中找不到同類的此十種神力,也道不盡《法華經》的功德,這樣的稱歎,即稱歎付囑。
二、結要付囑
結要付囑,指連結要點以付囑。已以十大神力說此《法華經》功德廣大,但這樣也只不過表示其珍貴的一小部分。至於它的深意,即使以佛的神力,也不能道盡,這樣稱歎許久後,把本經的要點連結起來付囑。經上說:
以要言之,如來一切所有之法,如來一切自在力,如來一切祕要之藏,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
四句的要法:如來一切所有之法皆於此經宣示顯說,如來一切自在神力皆於此經宣示顯說,如來一切祕要之藏皆於此經宣示顯說,如來一切甚深之事皆於此經宣示顯說。
天台智顗大師將此四具要法,以名、體、宗、用、教五重玄義相配,而加以解釋。
如來一切所有之法——名
如來一切祕要之藏——體
如來一切甚深之事——宗
如來一切自在神力——用
皆於此經宣示顯說——教
注解:
若解釋《法華經》所具五重玄妙之義即:以法喻為名。以諸法之實相為體。以一乘之因果為宗。以跡門十四品為斷疑生信之用,以本門十四品為增道損生之用。以無上醍醐為教相。(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