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行政院消保處日前針對十一縣市、十四處大型藝文表演場所,進行第二波建管消防查核,昨天公布結果,僅五處全部符合規定,合格率不到四成,不合格原因主要是消防設施不足,尤以基隆文化中心情況最為嚴重,消防署已對基隆市文化局開罰一萬二千元,並限期十月八日前改善,若屆時未改善,最高可罰三萬元,並勒令停止使用。
此次抽查結果,包括台北國父紀念館與城市舞台、中壢藝術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表演廳、嘉義市文化局音樂廳等,全部項目都符合建管消防規定,而基隆文化中心、廣藝基金會廣藝廳、新竹市文化局演藝廳、新竹縣文化局演藝廳、員林演藝廳、嘉義縣表演藝術中心、高雄市立社教館、高雄音樂館及澎湖縣演藝廳,則仍有部分項目不合規定,其中以基隆市文化中心情節最為嚴重,不僅滅火器過期、消防栓水帶硬化、探測器故障,且在逃生通道堆雜物,走廊還擺放桌球桌供員工運動使用,且迄今仍未完成消防違規部分的改善。
消保官王德明表示,這次抽查雖已事先告知各藝文場所,但仍有這麼多不合格的地方,著實令人失望。而消保處除依消防法、建管法要求限期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