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路過淡水紅毛城,在爬坡牆上,掛著一塊真理大學的校史牌坊,有位中年男士經過,好像很有興趣,但未帶紙,無法抄錄。他福至心靈,拿起腳上藍白拖及筆,就依在牆邊大書特書,引來路人目光。
這位男士抄完後,怕穿拖鞋對字不敬,也怕字跡會被汙染,乾脆提著拖鞋,赤著腳一路走回家,許多人微笑目送他的背影,為周末增添「津津樂道」的話題,也為黃昏抹上了「詩情畫意」。
古人惜字如金,不能隨意糟蹋,文人看到一張寫字的紙,都要彎下腰撿起,不敢輕易跨過。有些地方還特別建「惜字亭」,火化寫過字的紙片,讓字在裊裊輕煙中升天。
想想,如果不是有字的發明,有字的記載,有字的流傳,如今許多人類寶貴的資產,早已不知藏身何處,早已失傳,人類文明可能還停留在原點,「茹毛飲血」、「餐風露宿」就不只是神話了。有文字真幸福!你我都要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