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公務船在公海槍殺我漁民事件,在馬總統祭出七十二小時最後通牒的截止期限,菲律賓終於針對四項要求做出回應,承諾道歉、同意賠償、共同調查、進行漁業談判,只是賠償金額的細節須進一步協商。馬總統認為菲方授權不夠、誠意不夠、反覆不定,對此回應表示強烈不滿,於昨天上午召開國安會議後立即啟動三項制裁措施,包括凍結菲勞申請、召回駐菲大使、要求菲國駐台代表返國處理後續事宜。雙方的漁事糾紛已經升高到兩國的外交層級。
我漁民在台菲公海海域作業遭到槍殺、劫持事件多年來屢見不鮮,這次政府採取強硬態度,完全是由於民眾的情緒引領所致。民眾對於政府長期的姑息政策早已忍無可忍;馬政府在民意支持度低迷情況下,對於「外侮」如果仍然因循苟且,民眾必對政府失去信賴。馬政府在民氣可用的情況下以不同於以往的作風,民意總算得到舒緩,但是菲國並未因此而妥協。
我方在軍事和經濟的實力遠超過菲律賓,在事發後三天派出拉法葉軍艦和海巡艦組成護魚隊展開強勢護漁的作為,讓菲方有所警惕,其次則是外交部祭出終止菲勞入台的計畫,對菲律賓產生立即的影響,我駐菲外館連日來擠滿了申請來台人士。儘管展示了實力,菲方僅是表面上虛以委蛇。這次菲律賓雖然理虧,又正值大選,總統艾奎諾三世不願意事態升高的情況下,菲國仍然採取高傲姿態,顯然長期以來我方對於漁事糾紛的軟弱姿態是主因。
但就在我與菲國折衝期間,又發生了我漁船遭越南船隻攔截追趕事件,及日本取締我漁船撈過界事件,顯見漁事糾紛的層出不窮,其中牽涉到的不只是我方所擁有的漁場範圍、在公海捕魚的漁權,還涉及到類似釣魚台的主權問題。雖之前曾經有「兩岸共同保釣」的倡議,但馬政府鑑於和美日關係,儘管兩岸關係有長足的進展,還是顧及各方和諧而喊出「東海和平倡議」,以擱置主權,爭取漁權。
立即得到的回應是和日本達成了《台日漁業協議》,漁場是擴大了,主權是擱置了,但是釣魚台十二海里的範圍依然是日本的。馬政府很可能得到漁權失了主權。依此看來,對於主權問題,必須和大陸採取「共同對抗外侮」的姿態,同一步調;至於兩岸之間如何議定,關起門來在政治協商時再談,可能是最不失立場的辦法。
這次和菲方交涉過程中,菲律賓曾經意圖以「一個中國」的原則矮化我方,將談判層級降到菲國駐台代表處。由於菲國過去就曾經玩弄這種手段,二○一○年將我在菲國被逮捕的犯案嫌疑人送到中國大陸去,經兩岸協商後依據互助協議將嫌犯遣返台灣。這是兩岸倡議「一中原則」下橫生的波折,這也是兩岸必須協商的議題,若有涉外事件,台灣應該擁有絕對的主權。
從海事糾紛的層出不窮,顯示我方必須和周邊國家進行漁業談判,為漁民爭取最大的漁場並確保我漁民正常作業。這其間還夾雜著中美之間在亞太地區的角力,台灣單打獨鬥下很難取得最大利益。若兩岸「聯手護主權」、「聯手護漁」的默契形成,將會有不同的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