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師法將有重大變革。行政院昨天通過「教師法修正草案」,全國十八萬多名高中職及中小學教師,必須接受全面強制評鑑,若教師一直沒有通過評鑑,將會面臨被解聘或不續聘。教育部已將教師法列為本會期優先法案。草案則引進與教育相關的專家學者或社會公正人士,來共同審斷不適任教師的去留。
教育部長蔣偉寧日前公開強調教師教學是十二年國教成功關鍵,教師評鑑確定入法,目的是讓好教師獲得肯定,產生良性互動,不是用來淘汰老師。他並說,只要修法通過,就會啟動教師評鑑,絕不會母法過了,還要拖很多年都不動。
教育部表示,這項修法對「教學不力」的不適任教師,未來處理將有所憑據。教育部也將修訂教師成績考核辦法,未來老師必須至少做一次教學創新教法的分享、三年內接受教學觀摩一次等八大指標,考績才可列甲等。家長團體高度期待教師評鑑入法,能有效處理不適任教師問題。
依據「教師成績考核辦法」草案,未來會採取「正面表列」和「負面表列」並列的成績考核單,教師須符合八大項正面表列的考評,考績才能列甲等。
正面表列的指標,包括能於校內或校外至少分享一次改進或創新教材教法、三年內至少接受一次教學觀察、導師於新接班級一個月內完成家庭訪問、詳實批閱家庭聯絡簿等。
全國教師工會聯合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中小學教師評鑑方式與期程,都還沒有具體內容,但既然這是社會的期待,教師工會不完全反對,甚至以「不排斥」的態度面對,只是必須進行「團體協約」,由教師工會與政府進行協商,具體討論並確認所有評鑑的方式與細節。
劉欽旭也認為,目前世界各國教師評鑑制度,不外乎以學歷、年資等當成評鑑項目,與目前的考績制度相差不多,新增中小學教師評鑑可能耗費大量的教育經費,是否能達到效果卻是問號,還不如把教育經費投資在改善教育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