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郭士榛專題報導】「李銘訓攝影工作室」負責人李銘訓為藝術團體拍照二十四年,攝影本滿是他為表演團體拍攝的宣傳照,舞者多是在大自然中手足舞蹈。
李銘訓研究所畢業那年,一位在政府工作的朋友需要藝文照片,他幫忙在台北民族舞團的演出現場,拍下生平第一張表演藝術照片。李銘訓說,照片受台北民族舞團團長蔡麗華肯定,雙方成為長期合作夥伴。
李銘訓被介紹給劉鳳學老師的新古典舞團,合作愉快,接著陸續拍攝雲門舞集、光環舞集、國光劇團、九歌兒童劇團、舞獨有偶劇團等表演照片。他將舞者肢體與大自然融合,成為另類宣傳照,廣受好評,奠定長久合作關係。
李銘訓拍攝表演團隊的宣傳和紀錄照二十四年來,累積了兩百多個團隊、三百八十萬張照片。李銘訓決定將這數量龐大的照片變化成另一種作品,首先要將三百八十萬張照片完全數位化,挑選出精華照,搭配文字說明拍攝技巧、劇場燈光的調配等,蒐集成冊,將這些資料留給後人學習參考。
記錄生活趣 拍照要改觀
台灣發展攝影數十年,直到今年五月,才在文化人努力下成立「國家攝影博物館行動聯盟」,提出成立國家級攝影博物館、蒐集與保存攝影文化資產的訴求。「台灣攝影博物館」要成立,還有層層關卡。
他強調,雖然文創法將「攝影」列入文創發展的一環,卻是重視婚紗攝影等商機,未考量到攝影是藝術的表達工具,還承載了記錄歷史及國家發展的重要意義。
李銘訓認為,攝影要發展成文創產業,首先各行各業的觀念都要改變,他舉例,「李銘訓攝影工作室」有位助理在企業擔任科長,有次公司出資數十萬元招待員工旅遊,他建議老闆花五千元請一位專業攝影師跟拍,為兩天活動做紀錄,沒想到老闆不同意,要科長自己隨意拍就好。
李銘訓表示,這位老闆的說法,也代表許多民眾的想法,尤其現在人手一台手機、相機,大家覺得只要擺個姿勢,隨便拍照就是攝影。
相片產品化 攝影拚文創
李銘訓希望將攝影作品發展成文創產業,他每天思考可和攝影結合的點子。他指著戶外大型廣告看板說:「台灣大型廣告、海報及卡片,若能結合舞者優美的舞姿,或歌仔戲、京劇的華麗造型,會更有魅力。」
李銘訓說,應打破人們對攝影的迷思,才能和文學、藝術等量齊觀。他說:「攝影要發展成文創,必須生活化、產品化。將企業和民眾的攝影作品製成傳家寶或書籍等,才易引起大家興趣。」
李銘訓感慨地表示,他跑遍台灣,數千美景,但被當成宣傳海報和卡片的不出台北一○一、九份等。他說,應找尋可代表台灣之美的地點,和藝術結合,打造獨一無二的攝影產品,甚至可製成伴手禮,送給國外賓客。
攝影作品產品化後,人人可買回家當掛飾,國際化的飯店也可掛起國人的作品,讓台灣與國際接軌;正視攝影發展文創,為台灣的過去、現在、未來,建立文化標竿。
小檔案 -- 李銘訓
宜蘭人,自幼喜歡在蘭陽平原騎車、郊遊、寫生。考完高中聯考的暑假,帶著一台相機騎單車環島十五天,拍的是七十二格黑白軟片,從此愛上用相機記錄台灣的鄉間小路。大學、研究所主修化學工程,利用寒暑假一個人騎機車環島八次,在大自然中悠遊。
某次替人拍攝表演藝術照片,結下與台灣藝術團體的緣分,至今拍攝二十四年。擅長把藝術團體的精華融合大自然之美,創造新的視覺震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