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美國導演謝喜納(Richard Schechner,1934-)建構的理論,他所主導的「表演劇團」(Performance Group,1967-80)為七十年代最激進的環境劇場實驗團體,並結合社會議題與儀式行為,讓表演在任何場所發生,是致力打破傳統文本及舞台侷限的劇場。
有別於以往室內的演出環境,「環境劇場」(Site-Specific Theater) 以環境為創作題材,配合現場情境設計創作演出,脫離舞台鏡框式的表演形式,將演出帶入生活領域,讓演出者及肢體動作融入周遭景物,或為演出背景,或為創作主體,結合空間與舞蹈;觀眾可經由舞蹈的演出發現現場環境的美景,此項創作是舞蹈藝術的一部分。演出形式沒有觀眾座椅,演出過程觀賞者隨工作人員指示移動,自由選擇最佳的欣賞角度,因不同舞碼,觀眾也須轉移場地,在演出者及引導者的帶領下,逐步移動領略舞蹈與環境結合之美。
一九六八年,謝喜納發表了〈環境劇場六大方針〉:
1.劇場活動,是演員、觀眾和其他劇場元素之間的面對面交流。
2.所有的空間都是表演區域,同時,所有的空間也可以作為觀賞的區域。
3.劇場活動可以在現成的場地或特別設計的場地舉行。
4.劇場活動的焦點多元,變化大。
5.劇場元素都可自說自話,不必為了突出演員的表演而壓抑其他劇場因素。
6.腳本可有可無。文字寫成的劇本,不必是一個劇場活動的出發點或終點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