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教育部明令禁止「師生戀」,昨天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成為質詢焦點,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應進一步研擬「教師與學生發生不當親密關係」的明確規範。教育部性平委員會防治組召集人吳志光說,大專院校內師生戀若無權力支配關係,不直接授課、打分數,原則上不違反專業倫理。
國外部分大學只限制教師不能與大學部學生談戀愛,而未限制年紀較長的研究生;立委也質疑,若甲系老師與乙系學生談戀愛,是否也算違反聘約?
教育部長吳清基表示,老師、學生之間的權力不對等,因此,只要是師生戀,教育部不只不鼓勵,而是絕對禁止。吳清基也認為,研究所學生若與教授是一對一的指導關係,更不宜發展師生戀,「否則有老師為博取學生歡心,還幫學生論文咧。」
立委也問到,若同在一班的師生發生戀情,需要迴避,應該要老師走?還是學生走?吳清基說,若一班有二十個學生,為不影響大部分學生選課權利,應勸說與老師相戀的學生放棄選課。
教委會昨通過立委陳淑慧等臨時提案,鑑於近年教師違反專業倫理守則,與學生發生不當關係事件頻傳,為維護校園師生倫理,教育部應積極研擬「教師與學生發生不當親密關係」的明確規範,並在三個月內向教委會提書面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