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名補習班 可審閱契約5天

 |201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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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北市教育局提醒,學生簽訂補習服務契約書時,務必詳閱契約,補習班必須給消費者五天的契約審閱期,但只要簽名,契約就立即生效。

教育局統計,北市立案的補習班共有二千七百一十九家,去年整年約有四百件消費糾紛,最常出現糾紛的是民眾對補習班的退費規定有疑慮,雙方無法取得共識,最後只能商請教育局解決。

社教科股長吳炘如表示,由於開設班級,補習班事先須先支付像是教師鐘點費、房租等,所以根據「台北市短期補習班管理規則」規定,民眾在開課前六十天提出退費,仍要吸收百分之五費用,上課後超過課程三分之一,得不予退費。若有補習班消費爭議,可向教育局社會教育科申訴,市民熱線:一九九九,外縣市:(○二)二七二○八八八九轉六四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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