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忠賢台北報導】五都升格後,部分地方文官職等和中央文官職等一樣,甚至更高,造成職等低的中央官員督導職等高的地方官員不合理現象。對此,有立委建議行政院調高中央文官職等,但也有立委認為此舉將形成中央與地方升等比賽。
目前常任文官職等,分為簡、薦、委三等、十四級,而中央與地方的官員在同一個位階上卻有不同的等級,如中央某單位的處長可能是十二職等,但地方的處長卻是十三職等,就會有低職等督導高職等的不合理現象。
國民黨立委呂學樟認為,是否考慮調高中央單位文官職等,從目前最高的簡任十四職等,再升為簡任十五職等;立委潘維剛也要求政府全面性檢討調高中央文官職等的可行性。
行政院人事行政局長吳泰成表示,人事行政局有增列簡任十五職等的規畫,這個職等可能會常務次長,已請法制室與考試院方面研究可行性。
不過,民進黨立委黃偉哲則持反對意見,他說,繼續調高職等,等於是打開「潘朵拉的盒子」,造成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進行升等比賽,職等牽涉到薪水,人事費用不斷高漲,以後可能連十五職等不夠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