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敘述十二因緣中,圓教「六即」之分證即、究竟即:
5分證即
指分斷無明而證中道之位,無明惑有四十一品,由十住、十行、十迴向、十地、等覺位,漸次破除一品無明,而證得一分中道。「惑、業、苦」三道,即是「法身、般若、解脫」三德,豁然開悟,見三佛性(注{1})、住三涅槃(注{2}),入祕密藏;清淨妙法身,湛然應現一切,乃至等覺位,悉是分證即。
6究竟即
斷除第四十二之元品無明,發究竟圓滿之覺智者,即證入極果妙覺之佛位。由此三德圓滿:究竟般若、妙極法身、自在解脫,過「茶」無(空)字可說。故知小大次位,皆約十法界、十二因緣也。
此六即佛雖因智情之深淺、迷悟高低,而有六種差別,然其體性不二,彼此互即,故稱為「即」。若人不知修行階次,妄生執著,即成增上慢,減損菩薩慧命。
九、明安忍
說明所安忍之境,為煩惱障、業障、報障,而三障不出十境。故「安忍」者,乃觀十法界因緣中,所生起三障、四魔種種違順之遮道法。
※業障──明所忍之境
十境中,業相境、魔事境、禪定境、二乘境、菩薩行行等法,皆從「行、有」兩支生起。
※業障──明能忍之相
若能安忍即能成就如來「行、有」的功德,所謂六根清淨(圓教十信位)之報相也。
※煩惱障──明所忍之境
所謂煩惱障發,指貪、瞋、邪計、深利諸見慢,二乘的通教、別教,三藏教的菩薩,以上諸慧行等,皆是「無明、愛、取」支中所生起。
※煩惱障──明所忍之相
若能了達以上諸相,悉能安忍,則即開佛知見。
※報障──明所忍之境
所謂報障發,種種「五陰、十八界、十二入」、種種八風(利、衰、毀、譽、稱、譏、苦、樂)、種種病患,即是「識、名色、六入、觸、受、生、老死」七支中發。
注解:
{1}三佛性:指 (1)正因佛性:眾生本具之理性;(2)了因佛性:顯發法身之照了覺智;(3)緣因佛性:資助覺智之功德善根。
{2}三涅槃:天台宗就體、相、用彰顯不生不滅之義,所立之「性淨涅槃、圓淨涅槃、方便淨涅槃」。
{3}開佛知見:謂破除無明,開顯如來藏,而彰顯實相之理。(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