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玩」也是兒童人權的一部分。雲林縣僑真國小就因捍衛學生遊戲權,規畫讓低、中、高年級小朋友,都能在下課十分鐘盡情遊戲玩樂,得到教育部「發現校園人權小檔案」「特優」獎。
很多小學怕身材瘦小的小一生,走出教室就會被在走廊狂奔的高年級學生「撞飛」,規定小一生下課也得留在教室不能出去;即使能出去玩,低年級學童也常搶不到鞦韆、翹翹板,只能巴巴地看別人玩。
僑真國小學務主任黃致傑就主張,孩子的許多學習成長都是從遊戲中來的,一定要讓孩子盡情地玩,「如果學校也不能玩,學生下了課就到安親班、補習班,回家也只能玩電動,就是剝奪孩子的遊戲權。」
但校園內的鞦韆等遊樂設施畢竟有限,如何讓所有學生都有得玩?黃致傑設計了適合高年級的大地遊戲,把不同班學生混合編組,一隊十幾人比賽,例如「千里傳音」就是讓同學口說傳遞密碼,對抗隊的成員則可以肢體、尖叫阻擋;在地上畫線,跳房子、過五關,也能讓高年級孩子甘心把鞦韆讓給低年級生。
至於中低年級生則有「童玩認證」,孩子學丟砂包、打陀螺、做筷子槍,再闖關拿獎品。僑真國小三年級的吳玟妤說,她最喜歡的就是在學校玩竹蜻蜓。
有些孩子下課十分鐘玩瘋了,上課也不能收心;黃致傑則規定,學生不管在玩什麼,聽到上課鐘響時,在打鐘的十秒鐘內都須靜止不動,接著再用「走」的回教室,沈澱心情、準備上課。
兩年「玩」下來,黃致傑說,不管學生或老師都覺得校園氣氛變好了,學生也更能快樂學習。
國中組得到特優的則是鳳鳴國中,除推動多讚美、少苛責的正向管教,還鼓勵學生依自身興趣參與社團活動,並發展技擊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