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放寬開業標準 讓治療師全天候走入行動不便的民眾家中 提供居家復健
【本報台北訊】因應長照需求,衛福部公布新修正的「物理治療所設置標準」,讓未來想專職做居家治療服務的物理治療師,只要成立「物理治療所」,不必承租大坪數空間置放非主要需求的治療儀器,即可全天走入行動不便的民眾家中,提供居家復健。
台灣物理治療學會理事長曹昭懿解釋,過去物理治療師想開業並不容易,依規定,物理治療所的治療空間不得小於四十五平方公尺,尤其大台北房價高昂,設治療所開銷大,難吸引物理治療師開業。部分有熱忱提供居家物理治療的治療師,通常私下接案;若想「專職」服務,就得靠關係在醫療院所或治療所登記執業,掛名後天天往外跑。
台大物理治療學系教授鄭素芳指出,美國的居家物理治療服務占四到五成,但國內的居家物理治療還有許多成長空間。
依長照2.0計畫推估,屬於長照醫事人力之一的物理治療師仍需再增加八百多人。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目前領有物理治療師證照者約一萬人,實際執業登記者約六千人,為吸引四千人回鍋開業,決議放寬設置標準。
曹昭懿認為,長照2.0的服務對象擴大,居家物理治療需求也擴大,新制確實有市場吸引力。而且,非失能的長照個案,也有居家物理治療需求,不少骨折或置換人工關節患者,依健保規定只能住院一周,但還是需要持續復健。
未來加入其他類治療
提供「一站式」服務
曹昭懿說,有阿公向她抱怨,為了回醫院復建,得麻煩兩個孩子,一人開車、一人攙扶他下車進醫院,阿公又住在沒電梯的高樓層,孩子還要想辦法抬他下樓。鄭素芳說,此時居家物理治療的幫助就很大,更有利於減少成本開銷。
另外,未來也開放物理治療所和其他醫事機構聯合設置。石崇良解釋,所謂的醫事機構是護理之家、職能治療所、語言治療所、呼吸治療所等,只要在同一個地址,雖然各自稅務收入分開,但能共用掛號櫃台、同一間病歷室等,概念就像「律師聯合事務所」,讓民眾能有「一站式」服務,不用到處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