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羅斯總統普亭簽署「部落客法律」,規定任何網站只要每天有三千人次以上造訪,視同類似報紙的媒體;必須向政府登記,部落客不得匿名,必須負責確保所張貼訊息的正確性。
在突尼西亞,一場因果菜零售車的爭吵引發了阿拉伯之春;在土耳其,伊斯坦堡一處公園計畫建造商場,引發騷亂。在巴西,抗議公車費用漲價引發眾怒,造成大規模抗議。這些群眾抗議運動的導火線大都微不足道,卻因社群媒體引燃熊熊怒火。
社群媒體動員的特色是沒有明確的領導人,行動可敏捷重組,迅速反擊。臉書的粉絲團動員,取代了遊覽車動員,募資網站成了財團之外的政治獻金來源,公聽會透過網路直播。有了網路科技的公民,參與政治多了很多管道。
美國傳播學者說,從前的革命需有多年準備,但有了推特、臉書,從「說不」到「行動」可以短時間完成,只要簡單的「登高一呼」,說「我們受夠了!」就能掀起運動,推動政治革命。
利用社群網路動員推翻獨裁者,阿拉伯之春因而受到歌頌。一些國家的新形態小黨利用網路興起,甚至就叫網路黨。但一些國家也產生戒心,認為社群媒體動員是反政府示威背後的「模糊領導人」,可以在現實生活中的廣場「部署戰車」。這些國家決定從嚴監視,所謂網路不受國家控制的概念受到挑戰。
芬蘭國會已有用網路立法的先例。但德國學者指出,「沒有議會席次沒關係,只要能設定議題,就有影響力。」有些政治學者稱這些人為「覺醒的科技公民」,埃及革命領導人之一的威爾高尼就說:「我們的革命就好像維基百科,人人都貢獻內容;但你不知道這些貢獻內容的人叫什麼名字。」
正因為如此,「好像維基百科」反而可能是恐怖的事。眾人皆知,維基百科不像大英百科有專業編輯把關,它會出錯,貢獻內容的「人人」未必是專家,更可能因各自的意識型態而「選擇性」供給資料;加上匿名性,就如同懶人包,沒有單一意見,甚至沒有討論框架,不夠專業,提供似是而非的資料,誤導議題。
但社群媒體動員並非都是怪獸。在荷蘭的阿姆斯特丹,網上號召市民,創作了兩千多個城市願景。在希臘,網路糾集「建立」了一座義診醫院,三年來募集一萬多個病人所需的藥物,三百個家庭的奶粉,喚起其他四十座醫院響應。在德國的漢堡市,民眾靠網路揪團「占領」一座百年社區四年,使古蹟不被賤賣給國際地產商蓋飯店。
水能載舟,亦能覆舟。日前桃園某國小兩個女學生嬉鬧,其中一個要幫對方剪瀏海,導致意外受傷,某知名臉書說是霸凌,訊息在網路上傳開後,出現嗆辣留言。校方出面澄清,並認為網路科技發達,但不能未經求證就隨意將照片上傳,影響校譽,不排除針對投稿者及該臉書粉絲團提告。
一些國家管制網路遭到批評,但網路力量連美國也不敢輕忽,「國防先進研究計畫署」要求專家「先發制人」,找出社群網站中「有目的性或不實的消息」,並且反制「具不良影響的活動消息」。
自由不等於放任任何人為所欲為;但政府應如何管制,確是一個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