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雙張會」昨天達成三點共識,全國不動產仲介同業公會全聯會理事長李同榮表示,自住和非自住分開課稅是正確做法,但是房屋的持有與交易等稅制應全面檢討。
李同榮表示,房屋與土地的稅制應該全面檢討,而不是單獨只談交易或持有稅。
在交易稅方面,應該大大方方的表示要以「實價課稅」為依據,而非敢做卻不敢說,如此可簡化稅制,「奢侈稅」也可以順勢退場,同時彌平社會「仇富、笑貧」的扭曲現象。
至於持有稅方面,李同榮認為,自住和非自住分課不同稅率是正確方向,且持有房屋和土地愈久,表示穩定居住不炒作,稅率應該愈來愈低。
反之,非自住或營業用,因為持有年限非常短,所以稅率應該高一些。
李同榮強調,深入研究房價所得比要從十五倍降到十倍,若以一棟新台幣一千八百萬元的房屋,以家戶年所得一百二十萬元計算,一千八百萬元降到一千兩百萬元,房屋貸款七成計算,銀行豈能忍受房屋跌價三分之一?
若再從家戶所得一百二十萬要提高到一百八十萬元,等於增加百分之五十,以台灣薪資十餘年未增加,要家戶所得增加百分之五十,有實務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