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杜憲昌台北報導】交通部公路總局、高公局和公路警察局聯手出擊,共同查察違規車牌。公路總局副局長陳茂南表示,國道計程收費上路後,透過高速公路的三百一十九個ETC門架,只要違規車輛上到國道,警方可在七分鐘內加以掌握,並進行查緝,民眾千萬不要心存僥倖。
高公局副局長吳木富表示,透過高公局的車牌協尋系統,未來只要是使用違規或已註銷車牌的車輛進到國道,在經過計程收費感應門架時,即會自動偵測,並且通報高速公路警察進行攔查,而目前公路警察局也已建制包括逃稅的大戶的「黑名單」。
陳茂南說,除了ETC之外,包括路邊停車、交通違規,以及警方每月的強化取締和監理機關的路檢稽查,也都是執行查察的重點,違規車牌一經查獲有使用道路事實,將會併同舉發號牌違規使用,並且追繳積欠的的違規罰款及汽燃費。
陳茂南表示,去年舉發三萬二千九百四十二件車輛牌號違規使用,有二萬三千四百七十七件是使用已吊(註)銷的號牌、七十九件使用變造號牌,前述兩種情況以及未懸掛車牌、移用他車號牌,將可罰處三千六百元至一萬零八百元的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