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導師8時才上班 家長反彈

 |2013.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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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台北訊】早上七時,小學生陸續到學校閱讀、運動,通常都有導師在旁照顧,但台南市卻有三十九所國中小,通過教師比例占多數的校務會議,決議實施「導師八點上班」,引發家長反彈,「老師不在,誰來負責學生安全」?

教育部回應,國中小老師執行交通導護、早自習等工作,能否列為勞工工時可再討論,但應秉持「學生在,老師在」原則,就算老師在校務會議上已做出決議,也不具效力。

全國校長協會副理事長翁慶才指出,只要學生在學校從事教學相關活動,老師就應在場指導、維護安全,怎麼可以自行決定,更何況「校務會議」只是行政作業程序,而不是正式法令規定。

翁慶才表示,政府應盡速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師工作準則」和「國民中小學教師出勤差假辦法」,將交通導護、早自修、午間靜息、寒暑假工作時間等差勤準則納入,清楚規範老師的責任與義務,可解決大眾質疑教師寒暑假不上班,卻可領薪水的爭議。

有家長說,平常要做生意,只好七時前就把孩子送到學校,要是沒有老師在旁照顧,「怎麼能安心做生意」;也有家長認為,教學工作應該是有責任的志業,要是連這一點都計較,老師寒暑假是不是也應該上班?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執行長張文昌解釋,教師工作的確如社會大眾期待,是具有使命感的志業,但也不能因此無限上綱,一味過度要求老師,只要非屬教學專業的工作,應可適度由教學助理代勞。

張文昌說,若真比照公務員一天上班八小時,那老師應該也可在學期中請假,寒暑假再來上班,但這樣對學生影響反而更大,老師要的只是「相對的尊重」。

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表示,教育部堅守「學生在、老師就要在」的原則,現在早就開學,八時前的課表也排滿活動,若學期中突然改由替代役等來帶領活動,並不妥當,教育部會請台南市政府處理,對教師的工作權宜好好溝通。至於是否參考勞工法規訂定「國民中小學教師工作準則」,黃子騰表示,學校聘教師時已經有聘約準則,包含工作內容與時間都有原則性規範。不過教師適用勞動三法後,工作內容有細微變化,若有需要協商,教育部可再給予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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