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智華台北報導】針對九十四學年度大專校院的學雜費審核事宜,教育部高教司昨天表示,為加強弱勢照顧,將協同各校的清寒助學金提撥款,實施「共同助學措施」方案,內容包括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緊急紓困金的發放、低收入戶學生提供免費住宿等多項措施。
高教司司長陳德華表示,為了讓清寒學子也能安心就學,教育部已在去年規定各大專校院的學雜費收入應提撥百分之三,作為學生就學獎補助之用,並從提撥百分比中訂定合理的清寒學生助學金的比例。一旦調整學雜費,則應將提撥比例調高為百分之五,多增加的百分之二應全數作為清寒助學金使用,以照顧每位弱勢學子。
陳德華表示,教育部將協同各校的助學金提撥款,實施「共同助學措施」方案。項目包括有「中低收入家庭學生就學補助」,只要是家庭年收入低於四十萬元或是四十萬元以上但低於六十萬元,且未請領政府各項公費減免的公私校學生,都可以提出申請,補助金額從五千元至一萬四千元不等。此外,還將針對家庭發生急難的學生發放「緊急紓困金」;以及提供低收入戶學生免費住宿,希望藉此減輕清寒學子的就學負擔,估計有近三十萬清寒學子受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