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美人權園區」更名「景美文化園區」,希望活化閒置空間,以藝術文化帶動園區發展,也讓藝術文化消弭政治衝突;但對於把「人權」二字拿掉,引發政治受難團體反彈,挺身捍衛人權紀念地,文建會因此考慮改名「景美人權文化園區」。
「景美人權園區」源於民國四十六年設立的「景美看守所」,戒嚴時期是審判政治犯之處,八十一年警備總部裁撤,國防部軍法局法庭和看守所仍設於原址。其中建於六十六年的「第一法庭」,就是當年「美麗島大審」之處,目前仍保存「第一法庭」及看守所囚禁被告的牢房硬體設施。
行政院於九十四年核定園區為「動員戡亂時期軍法審判紀念園區」,九十七年更名為「台灣人權景美園區」,九十六年十一月委託財團法人彭明敏文教基金會經營管理,於去年九月間主動表明不再續約。
文建會去年十一月以專案任務編組管理園區,多次召開諮詢會議,邀請地方縣市首長、地方人士及藝術家等討論,綜合多方意見進行規畫,並於今年二月更名為「景美文化園區」。
至於用以推展藝術活動,九十七年一月,當年文建會主委翁金珠為推動青年音樂文化,曾花費數百萬元在園區設立音樂排練室,並設置補助計畫,受理申請;二月,雲門舞集排練場遭大火,當時的文建會主委王拓出借園區閒置空間給雲門進駐排練場地,今年四月才遷出。
文化政策具有延續性,「景美人權園區」做為藝術場地使用並非創舉。不少民眾入園,為了不希望看見園區成為「蚊子館」,也期待在不抹煞人權情形下,活化規畫,讓更多民眾親近,反而能把人權精神發揚光大。反之,如果為了完全保存歷史現場空間,導致場地不能使用,也會失去歷史意義。
若能促進藝文活動發展,並受到地方歡迎,維持舊有名稱並無不可,反倒是擬議中的「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字數太多,讀起來拗口。但文建會主委黃碧端的構想,認為透過藝術文化,消弭衝突仇恨,亦有深意。
歷史不幸記憶的衝突及仇恨,可由藝術文化消弭,並建立善意,是文化軟實力的展現。翁金珠就認為,「讓藝術文化進入園區沒什麼不好。」歐洲一些昔日監獄、二戰時的納粹集中營改為紀念館,並進一步發展為藝術殿堂,多的是例子提供我們參考。
黃碧端表示,未來景美園區將規畫藝術展演區、教育活動區、休閒服務區,並將設置人權資料館,善盡保存人權歷史意義及教育的功能。她並以法國巴士底歌劇院為例,在十五世紀至十八世紀間,巴士底監獄是法國皇室囚禁政治犯之所,經改建成巴士底歌劇院,成為世界重要藝術演出場地,其歷史意義也未改變。
既然巴士底歌劇院仍然維持「巴士底」之名,「景美人權園區」亦可保留,「景美人權園區」是否能夠成為「台灣版巴士底歌劇院」,將政治衝突的歷史,昇華為兼具歷史意義的藝術文化聖地,創造台灣人權演進歷史與藝文產業發展雙贏局面,這才是關鍵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