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綜合報導】民眾檢舉交通違規改為「實名制」後,北市交通檢舉案件不降反升。北市議員徐弘庭指出,據交通大隊統計,北市一個月檢舉交通違規逾五千件的「檢舉魔人」共有六人,前二名都檢舉逾七千五百件,相當於一天檢舉三十五件,令人咋舌。
交大指出,二一○八年實施實名制前,民眾檢舉受理件數是六十八餘萬件,民眾檢舉舉發數四十五萬件,成案率約七成,員警舉發件數是一百六十七萬餘件,原預期實名制後檢舉數會降低,結果今年一到九月,民眾檢舉受理件數已經六十二萬餘件,舉發四十四萬餘件,也近七成,件數已經快追過去年。
由於交通檢舉達人並沒有獎金可拿,有人荷包失血但無可奈何,也有人認為民眾交通違規在先,願給檢舉達人掌聲,但北市警方整理與日俱增的檢舉案,大喊吃不消。
製造違規檢舉 害人挨罰
台中市警局P警官透露,台中市百貨公司、賣場每逢假日路旁都排滿要進停車場的車隊,有時會造成部分車輛在轉角處排隊,或超越停止線狀況,他曾遇過有檢舉人看到排隊的車隊有空間,可以插隊,便按鳴喇叭,但排隊的駕駛人不願意讓人插隊,會將車輛往前挪動。
P警官指出,造成轎車原本沒有違規,因擔心別人插隊,急著往前,變成占用行人穿越道的狀況。他說,更無奈的是,因沒有其他人檢舉該檢舉人,所以造成違規者檢舉別人違規,自己卻沒有受罰的狀況,另警方也無從檢舉人提供的行車記錄器,去判斷檢舉人駕駛車輛的車牌,逕行告發,也形成一種盲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