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併購下市案件頻傳,政府檢討企業併購法有關併購下市門檻及利益迴避規定,工商團體有歧見,修法草案將採甲、乙兩案,包括維持不變及併購下市門檻從三分之二拉高到四分之三等,近期將召集各界會商後定奪。
上市櫃公司被併購下市案件愈來愈多,包括李長榮化工、百略、安成藥業、綠悅│KY等,大股東主導的收購下市案,小股東權益問題引發關注。各界代表共識性最高的就是強化資訊揭露,在董事會、股東會前,就應揭露利害關係人相關資訊,以保障小股東權益。
不少併購下市案被市場質疑是大股東的金錢遊戲,小股東完全沒有置喙空間,為保障股東權益,金管會請證交所蒐集國外作法後,函請經濟部檢討企併法參考。
經濟部日前找來金管會、財政部、學者專家及工商團體代表,針對企併法進行討論,重點包括第一,具利害關係的董事、股東,在董事會、股東會表決時,應否利益迴避;第二,如何強化資訊揭露;第三,併購下市案的股東會表決門檻,是否比照其他國家,從現行三分之二提高到四分之三。
最後,現行股東必須在股東會前以書面表示異議,等於放棄表決權,才能請求公司按公平價格收買其股分的規定,是否放寬為在股東會上投票反對者,也可請求買回股分。
知情官員表示,這四項議題都攸關小股東權益及企業合併案的推動,會中多數學者都表贊成,包括具利害關係董事應在董事會迴避(股東會則不用)、拉高併購下市門檻,及擴大對異議股東收買範圍等。學者認為,現行不需利益迴避作法,跟國外相比,台灣規定最寬鬆;併購下市門檻,多數國家是四分之三,台灣是三分之二,也相對偏低,對小股東保障不足。
不過,工商團體反對利益迴避,認為實務上將不利企業合併;至於提高下市門檻及擴大收買範圍,也未表認同。
官員指出,企併法用意是鼓勵企業合併,工商團體仍有不同意見,經濟部初步規畫採甲、乙兩案,甲案維持不變,乙案包括將併購下市表決門檻從三分之二提高到四分之三,及擴大收買範圍,讓在股東會投票反對者,也可請求公司買回股份;近期再邀集各界代表會商後作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