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調查,有百分之三十三兒童事故發生於家庭中,亦即有三分之一的孩子意外,是父母疏於照護。而三分之二的兒童,是在其他場合遭到不測。無論是哪一種情況,大人總要擔負起重責大任。
兒童安全所涉及的層面相當廣,包括許多人、事、物。人的方面,父母、托育教保人員、學校教職員工與公共場所負責人等,對孩子們的安全均須負起維護之責。
先就家長來說,家庭中的設施是否完善,有否造成小孩跌傷之地,如樓梯口、陽台等應時時檢視。而父母不在家,是否把孩子單獨留在家裡?帶孩子上街,是否把小孩留在車內、或讓孩子任意奔跑,造成危險?
學校方面,教師須以愛心善待每個小朋友,尤其特教師更需具耐心,關懷特教生。校園中的遊樂器具是否老舊,該淘汰換新。校外教學,遊樂園中的諸多遊樂器具,應事先告知孩子哪幾種不適合玩。
社會局處應隨時抽查幼兒園與托育中心,是否有其他違法事件,如日前有新竹一家幼兒園使用十二項過期食品,對幼兒健康有損,都需善加把關。
兒童是國家未來的主人翁,為了兒童們的安全,大人們應負起維護之責,讓他們能平安而快樂的成長。
葉美霞(彰化縣/退休公務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