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台北市教育局昨天指出,九十九學年度學前特殊教育幼兒入幼稚園鑑定及安置,三月一日至三日受理報名,凡年滿三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的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都可報名。
教育局特教科表示,優先入幼稚園對象需要設籍且居住台北市,或居留北市的外籍、華裔,年滿三足歲以上、未滿六足歲(民國九十三年九月二日至九十六年九月一日出生者)的身心障礙(含發展遲緩)幼兒。
符合報名資格者,家長備齊戶口名簿、身心障礙手冊或評估報告書、診斷證明書等相關資料正影本,三月一、二、三日,上班時間前往北市各行政區承辦的公立幼稚園報名。
特教科說,台北市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將依幼兒身心障礙程度及適應情形,分別安置普通班、特幼班、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教育局受理報名後,三月十五日至四月九日評估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