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今後民眾就醫隱私權更有保障了。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組長劉清芳昨天表示,已與衛生署及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訂改善之道,今後教學門診應於診間外明顯處公告「倘病患不同意實習醫學生見習,可告知醫護人員」資訊。
劉清芳表示,醫院今後須執行的相關要點包含,「教學門診」應註記在紙本及網站的門診時間表上,並敘明有實習醫學生見習;其次,「教學門診」外明顯處須公告「倘病患不同意實習醫學生見習,可告知醫護人員。」
門診內也有相關規定。婦產科及泌尿科問診涉及個人私密部位及夫妻生活細節,門診診間不應有其他病患候診,或不相干人員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