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苗栗訊】今夏一張抗紫外線認證小標籤,讓太陽眼鏡業者哇哇叫。經濟部商品檢驗局今年四月十五日起,要求市售太陽眼鏡要有抗紫外線認證的新措施。「業者大都不宣導新措施,消費者也不知道」苗栗市中山視光眼鏡中心負責人劉仁忠說,大家還是照常賣。因為,許多先前進貨的合法太陽眼鏡,怎麼可能收起來不賣?
苗栗縣眼鏡公會理事長徐錫山表示,實施新措施,但事前未預告,也沒有緩衝期,但也未見抽檢、執行、處罰,苗縣眼鏡公會曾去函詢問,獲得「如果查獲販售未貼認證標籤的太陽眼鏡,會要求下架」。至於四月十五日前就已有的合法產品,怎麼辦?商品檢驗局要求送驗,但送驗一件要一萬七到一萬八千元「根本沒有業者想送驗!」
劉仁忠說,目前仍是路邊攤太陽眼鏡搶走店面眼鏡行生意,仿冒眼鏡搶正牌眼鏡生意,但也未見經濟部商品檢驗局稽查、處罰,市場一團亂。業者認為,認證標籤可輕易撕下,換貼到其他眼鏡上,難具公信力。經濟部商檢局原有意透過驗章,建立保護消費機制,但目前看來,並未起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