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不少中小學代理或流浪教師努力想考取正式老師,但學校行政事務愈趨繁雜,早已出現「行政大逃亡」,使部分學校索性於教師甄試簡章上載明「兼主任」,形同強迫新進教師得擔任一級主管。教團批評此舉不適當,畢竟教甄是徵老師,而非行政職,不了解學校文化的新進老師,更不易擔任行政職。
教育部表示,學校辦理教師甄選應於簡章中明定甄選類科、名額、甄選資格等,資格條件應以《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師資培育法》為依據,除法定條件外,不宜再另定其他條件限制,以保障教師公平受聘權利。
新竹市某公立高中獨招的教甄簡章中,近期開立的「高中部教師兼主任」職缺備註欄寫道,「錄取人員應於本校兼任主任,或依學校需求兼任行政職務」,造成代理教師社群一片譁然。
學校找不到行政人力,除了新進教師外,繁重的組長職務經常落在代理教師頭上。教學現場指出,有時相關新聞事件一出,某個職務就找不到人擔任,像是割頸案後生輔組長難找,且組長加給僅有四千多元,工作量和薪水根本不成比例。
教育部表示,將持續落實簡化學校行政作業流程、行政工作減量及強化培訓等措施,以減輕教師兼任行政職務工作負擔,提升兼任意願,並於避免影響各類公教人員待遇衡平性的前提下,持續研議調整職務加給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