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集集訊】南投縣集集鎮公所六年多前,前鎮長林明溱推動「環鎮小火車」,因中央一直無意協助,致鋪設鐵道後小火車一直無法上路。林明溱當選立法委員後,經向交通部查證,證實依公路法規定,地方可自營鐵路,小火車可望上路。
林明溱擔任集集鎮長時,成功的將集集鎮發展為觀光大鎮,他規畫推動「環鎮小火車」,希望靠此賣點擴大觀光,鎮公所自籌四千多萬元,從集集火車站到農委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間,設置長達一點三公里鐵道,並購入小火車。
但當時縣政府認定,鎮公所設置環鎮小火車是違法,不但阻止上路,且強調一旦上路就要移送法辦。交通部也因縣政府不支持,不願開例,致火車頭受困在鐵道上,一困就是六年多。
林明溱當選立委並加入交通委員會,積極為環鎮小火車找出路。他向交通部查詢,得到的答覆是「公路法已在九十五年修正公告,地方政府有鐵道自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