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因為工作壓力太大,導致憂鬱症等精神疾病或自殺,未來有可能納入職業病請領職災給付。面對勞工團體要求,勞委會昨天表示,如果此一現象的確普遍存在,且可證明成因來自工作壓力,勞委會願意檢討。這意味勞委會不排除將職場引起的憂鬱症等精神疾病納入職業病。
以往憂鬱症等精神障礙疾病,僅列入勞保的「殘廢給付」項目,每年約有一千餘名給付案例,但並未列入官方公布的「職業病種類表」中。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等勞工團體昨天前往勞委會抗議,要求全面檢討職業病種類,將憂鬱症等精神疾病納入,並擬定職場憂鬱症等因精神壓力產生疾病的預防方向。
勞團並指控,一位任職於耀華電子的「職場憂鬱症」陳姓受害者,因被無預警拔除組長職位、調職後又常被主管羞辱,經醫生診斷為嚴重憂鬱症,一年多來都無法回到職場,在台大、三總都取得職業病診斷中心的「職場憂鬱症」證明,卻被勞委會職業病鑑定委員會以「與個人應對能力與社會系統有關,無法歸因於單一工作因素」為由打回票。
勞團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祕書長黃小陵表示,「職場憂鬱症」比例日增,工傷協會近一年來協助的個案中,因為職場因素引起精神疾病就有二、三十人,因為職災或職業病引發創傷後壓力症候群的勞工不計其數,但勞委會至今對職業病認定仍完全排除精神方面疾病。
勞委會表示,職業病種類表除了表列疾病外,目前正全面檢討職業病種類,新增種類僅就生物、物理、化學等引發之疾病納入,但屬於「心理疾病」的憂鬱症等精神障礙,因為涉及診斷鑑定難度,未來是否納入,還需要聽取職業疾等專科醫師專業意見。
對於勞工團體訴求因為「工作因素」而引起的憂鬱症,甚至自殺情形也要納入職業病,勞委會表示,如果確實普遍存在類似現象,而且國外也有案例可供參考,該會願意在此次檢討時一併納入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