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Tori
出生:1951年5月19日美國
死亡:2001年4月15日
粉絲:The Beatles、The Who、
Phil Spector、Pete Townshend
讓我們弄清楚一件事:喬伊雷蒙(Joey Ramone)創造了龐克搖滾(punk rock)──雷蒙斯(Ramones),組團於1974年,為成立於美國紐約皇后區的搖滾樂隊,由四名成員組成,成為第一個賣座叫好的龐克樂團,更被視為紐約龐克曲風的代表者,並持續至1990年代中期,該團仍活躍於流行音樂界。
隨後的每個龐克樂隊如:Sex Pistols、Clash、Joy Division等,都是從喬伊雷蒙那裡得到了養分和啟發,這是不容置疑的。
喬伊雷蒙最初是雷蒙斯樂團的鼓手,但因為他不適合領導該樂團,所以與另一成員交換位置,成為樂隊的主唱。但這並不重要,沒有一個喬伊雷蒙迷知道他如何演奏樂器和演唱的,這就是這支樂隊的美妙之處。最大表演特色為即興演奏、富有創意、極具娛樂效果、無厘頭風格及簡單快速。
其實喬伊雷蒙是很典型的反搖滾者,事實上,他也反對所有事情,特別是反時尚,這當然是讓喬伊雷蒙讓人覺得如此酷的原因了。
喬伊雷蒙在事業上的最高峰,就是他站在最具標誌性的龐克搖滾樂隊之上的時候。如果說喬伊雷蒙的職業生涯最高成就,即是他們這支樂隊在商業上最大的成功,那就是非常的龐克搖滾樂──「Sheena」。
該團於1970年代與1980年代期間共推出12張龐克曲風專輯,每張皆可稱為該曲風的代表名作。直至今日,雷蒙斯合唱團仍被視為龐克曲風的始祖,2002年被列入搖滾名人堂。
從喬伊雷蒙的穿著上看,他很苗條,很瘦的苗條,幾乎顯不出臀部和胸部,甚至膝蓋或身體其他部分,據說,沒人見過他的額頭或眼睛,而喬伊雷蒙總是穿著緊身卻不合身的衣服。這樣的外表,會讓你怎樣去定義龐克搖滾?
但喬伊雷蒙就等於龐克搖滾,在流行音樂圈,這就是一種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