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吳健豪
因為長期跟各縣市家庭暴力既性侵害中心合作的關係,我經常會接到社工轉來一些「被家暴」的孩子。但跟報紙社會版裡那些受虐的案例不同的是,這些孩子多半有些問題行為,像是不寫作業、說謊、偷東西等惡習,讓他們的家長頭痛不已,才會用處罰的方式來警告或是改正他們的不良行為。
然而,處罰當下雖然可以遏止不良行為,但經過一段時間後,這些惡習又會再次出現,家長的處罰不得不變得更為嚴厲。因為覺得這個孩子怎麼都教不會,一次又一次加強力道,以致到了「不當管教」的程度。
我發現,這些處罰行為的背後有一些根深蒂固的觀念,就是所謂的「不打不成器」。
事實上,孩子的確需要大人教導是非黑白,但我們可能忽略了,「處罰」在心理上的意義,並沒有「教導」新的行為,只是「遏止」舊的行為再發生。但有時候,孩子需要學習新的行為,才能去替代掉原先舊的習慣。
比如某一個孩子有偷東西的壞習慣,他也很希望改變,但有時候就是對抗不了誘惑。家長處罰他,希望讓他因為害怕被打而不要再犯,然而當誘惑再出現的時候,一時腦弱,他往往就會再犯了。
其實這個時候,孩子需要的不是「害怕被打」這種外力,而是自己內在的力量。
因為家長從來沒有跟孩子討論過該如何面對誘惑,當他成功對抗誘惑時也不曾給予鼓勵,只是用處罰重複指出他的失敗,次數多了,甚至會被貼上一個「壞孩子」的標籤。而當我們把壞的「行為」等同於壞的「人」,孩子也會跟著放棄自我,失去掙脫這個壞行為的內在力量了。
此外,有時候我們需要去探討「孩子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行為?」就像家裡漏水,如果我們只是一直在同一個位置補上貼布,卻不去探究原因,又如何能解決漏水的問題。
以那個偷東西的孩子來說,我發現其實是家長管得太嚴了。像軍隊一樣紀律嚴明,而且都是家長單方面訂定的規則:不提供零用錢,想做的事、想買的東西總是被拒絕,連家裡的零食都得問過家長才能吃,從來沒問過孩子需要、想要的是什麼。
可能家長會說,我已提供他生活的必需品了,還有什麼不滿足的?但除了物質層面的滿足,我們人還有一種重要的需求,就是「自主」與「被尊重」的感受。這就像大禹治水一樣,如果只是一味地防堵,孩子的欲望找不到宣洩的管道,被堵久了就一定會找地方鑽,擋不住的時候自然只能潰堤而出。
曾有父親坦然表示,除了處罰,他不知道怎麼管教孩子,因為在成長的經驗裡,他就是這樣被教導長大的。我也相信,這名父親對自己其實是很嚴苛的,才能取得如今的地位與成就,而這一代的父母必須面臨不同的教養觀念,也的確很辛苦。
建議所有的爸媽,不妨多參加一些親職講座、讀書會與心靈成長團體,學習以引導鼓勵取代責罰、愛自己也愛孩子的教養方式吧!
(本文由任林教育基金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