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勞動部今公告漁船船員、月薪十五萬元以上的高階主管納入《勞基法》第八十四之一條,俗稱責任制適用,總共近九萬人的工時、例休假空間彈性放寬。其中高階主管更是勞動部首度打破行業別,改以薪資作為納入責任制門檻,據勞動部統計,月薪十五萬元以上高薪主管約三點八萬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各占三成,是新一波責任制人員的最大宗。此外,勞動部下周一也將預告住院醫師納責任制。
勞動部今年初預告高薪白領納責任制時,原本薪資門檻為二十萬元以上,爾後採納美國商會建議,並顧及勞退最高級距是十五萬元,實務執行面上便於核對,於是再將薪資下修至十五萬元。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解釋,「監督、管理人員」指的受雇主雇用,負責經營及管理工作,並對一般勞工的受雇、解雇或勞動條件具有決定權力的主管級人員,這次納入責任制的高薪主管,除了需要是監督、管理人員,月薪(不包括年終獎金、分紅、加班費)也要達十五萬元以上,兩項要件缺一不可,初估約影響三點八萬人,製造業、批發零售業各占三成。
漁船船員 一併適用
漁船船員則考量工作型態特殊,謝倩蒨指出,在海上作業期間,無法預估魚群出現時間,且漁獲處理具即時性,直至漁撈作業完成前,無法中斷作業,考慮漁船船員工作特性具密集性及連續性,為配合漁撈作業,也核定「漁船船員」為勞基法第八十四條之一工作者,約有四點八萬名漁船船員。
此外,配合住院醫院從九月開始適用勞基法,考量醫療事業攸關民眾生命與健康,具公益性、強制性及突發性,為了讓住院醫師在工時安排上更具彈性,勞動部下周一也將預告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八十四之一責任制工作者,推估約影響四千六百八十人。預告期至六月十日,待蒐集各界意見、送法規會討論後再做正式公告。
謝倩蒨強調,責任制工作者雖不受每日正常工時八小時、工時上限十二小時、加班每月四十六小時等規範,但仍以該法為基準,由勞資雙方約定工時,並不得損及勞工的健康及福祉,雙方約定應以書面並報地方主管機關核備,才生效力。
勞團學者 看法不一
全國金融業工會聯合總會祕書長韓仕賢痛批勞動部自廢武功,國發會在歐洲、美國商會等團體的要求與壓力下,向勞動部提案,年初原本預告門檻在二十萬元,勞團還到國發會門口抗議,堅決反對將高薪白領納為責任制,規避正常工時、加班、女夜等規範,期待勞動部可以修正預告,但沒想到在國發會頻頻殺球之下,勞動部毫無招架擔當,只能配合,除專業失守,也猶如打開潘朵拉的盒子,日後恐怕薪資門檻逐步下修,現在影響三萬八千人,搞不好以後三十萬八千人都納責任制。
不過,台大國發所副教授辛炳隆則持不同意見,他認為責任制是逐案審查,且勞動部拒絕不給過的案例也不少,他個人認為基於高薪白領主管、住院醫師的工時自主、不可預期性與安全性,納責任制有其正當性。
辛炳隆說,責任制的缺點是要開放就全開放,不開放就全不開放,有些行業的工時彈性需求不一,卻沒有中間選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