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機車出停車格 民事侵權行為

 |2019.04.23
5237觀看次
字級
路邊機車車位不足時,常見機車騎士移動別人的車,再停進自己的車。圖/游振昇

【本報台中訊】很多機車族有相同困擾,機車停好路邊停車格內,要牽車時發現被移位,還常有機車被移到車格外,因此被開罰單,移車問題,除了民事問題,會有刑事強制罪嗎?曾有機車騎士詢問警方,警方回應可依強制罪嫌移送法辦,但法界多認為,此移車行為不構成強制罪要件。

許多車站、夜市或學校等人多場所,汽車停車位一位難求,連機車位也要靠運氣才找得到,有畫車格的機車停車位被停滿時,許多騎士會想辦法「硬塞」進車群間,讓自己的機車也能停進停車格。有少數車主會將別人停好的機車移出車格,讓自己的機車有車格可停,當被移車的車主發現自己機車被移位,且移出車格後都會大罵對方沒公德心。

尋求司法救濟

聲明異議

台中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謝謂誠表示,「張三」將機車停在路邊停車格內,次日發現機車被移到紅線上,還吃了違停罰單,查出是附近商家「李四」將他的機車推出所造成。

謝謂誠指出,機車原本停在「合法」的停車格內,卻被推到「不合法」的紅線上,並未涉及刑事的強制罪,強制罪的前提必須是強暴、脅迫,此舉是單純的移車,未構成強制罪,「李四」所為是民事侵權行為。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楊文廣表示,「張三」可以尋求司法救濟,向法院聲明異議,由法官撤銷罰單,並向「李四」請求損害賠償,由法官判處「李四」賠償,這是民事責任問題。

鎖車判緩刑

有罕見案例

台中地院行政庭長楊文廣指出,移動別人機車雖以民法為主,但北部有一案例,周男住在台北市文山區,與李男是鄰居關係,李男將機車停在周男家門口,周男氣憤下以大鎖將李的機車鎖上,致李男無法使用機車,經李男提告,法官依強制罪將周判處拘役三十日,緩刑二年,並罰四十小時的義務勞務,及二場法治教育。

防止機車被移

奇招盡出

為防止機車被移位,車主各出奇招,有人在機車後扶手粘滿圖釘,移車的人拉後扶手,碰觸馬上見血,也有人在機車全車身粘滿疑似有血的衛生棉,號稱史上最誇張的護車法。

有人在臉書爆料公社轉po朋友遭遇說,朋友在一中商圈前停放機車,牽車時發現被一旁機車緊貼,打算牽把手移車時,竟被暗藏在把手的圖釘刺傷右手指,滿手鮮血。

去年臉書爆料公社po出標題,「機車手把藏圖釘又來了」,引起很多網友討論,台中市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表示,並未接到報案,據網友的po文內容,被刺傷的人可以對暗藏圖釘的車主提告傷害,警方會加強巡邏一中商圈防範這種惡意行為。

還有網友臉書po出一張照片,讓眾多網友說:「我們認輸了」,機車車身全貼滿疑似用過的衛生棉,還有血跡,網友說,應該沒人敢移動這輛機車,摸也不敢。

熱門新聞
訂閱電子報
台北市 天氣預報   台灣一週天氣預報

《人間福報》是一份多元化的報紙,不單只有報導佛教新聞,乃以推動祥和社會、淨化人心為職志,以關懷人類福祉、追求世界和平為宗旨,堅持新聞的準度與速度、廣度與深度,關懷弱勢族群與公益;強調內容溫馨、健康、益智、環保,不八卦、不加料、不阿諛,希冀藉由優質的內涵,體貼大眾身心靈的需要、關懷地球永續經營、延續宇宙無窮慧命,是一份承擔社會責任的報紙。自許成為「社會的一道光明」的《人間福報》任重而道遠,在秉持創辦人星雲大師「傳播人間善因善緣」的理念之際,更將堅持為社會注入清流,讓福報的發行為人間帶來祥和歡喜,具體實現「人間有福報,福報滿人間」的目標。
人間福報社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70470026

 
聯絡我們 隱私權條款

Copyright © 2000-2024 人間福報 www.merit-times.com.tw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