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台灣斑馬線設計,都是行人穿越時,車輛同時右轉或左轉,形成車輛行人衝突。
如果碰到有心存僥倖的駕駛人,強行駛過有行人通行的穿越道,那可是險象環生,一點也不安全。行人走在斑馬線上,因絕大多數斑馬線延伸自道路邊界,緊鄰直行車道,導致左、右轉車輛容易產生死角,反而易遭車撞。
根據台北市政府統計,二○一三年至二○一八年,五年間斑馬線交通事故有三千五百多件,等於每天就有兩件意外發生。
建議政府先針對行人量大、高齡者多、學校住宅周邊等通學通勤需求較高、肇事高的路段,試辦改成行人穿越斑馬線時,所有車輛禁止右轉或左轉。依倫敦交通局研究指出,採用「行人保護時相」(亦即小綠人亮起時,十字路口四方的車輛都得停止下來,讓行人一次通過,有效減少人車交織),可減少達百分之三十八人車交通意外。
隨著時代進步,交通治理的顯學,應從「以車為本」逐漸轉化到落實「以人為本」的交通政策。
魏世昌(宜蘭市/資訊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