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桃園訊】為接續觀光局擴大暖冬國民旅遊補助方案力道,桃園市政府昨日宣布,三月起,民眾只要在平日到桃園市飯店住宿,就有機會獲得價值新台幣一千元的旅遊消費券。
桃園市政府將推出旅遊加值方案,民眾只要在平日(周日至周四)到桃園住一晚,每房就送價值一千元的「旅遊消費券」。每本「旅遊消費券」包含十張消費券,每張面額一百元,內有價值一百元的小烏來天空步道門票,以及好店消費、好禮消費與觀光工廠各三百元的使用額度,遊客只要憑券就可到限定店家折抵消費。
旅遊消費券預計從三月起開始發放,初期規畫一萬間住房,消費券使用效期三月至五月。為擴大在地消費效益,消費券使用不分平假日,期望透過地方政府的力量,帶動整體觀光產業的發展,並行銷桃園市特色觀光工廠及歷年嚴選的桃園好禮與好店,預計農曆年後將活動細節發布於市府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