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曹郁美
本文的標題借用一位網友的發言:「喜歡五月天幹嘛要理由?不喜歡才要理由!」這位「五迷」真霸氣,今天就來談談這個台灣第一天團。
首先,幾個還在讀大學的男孩於一九九五年合組So Band,以俗稱「地下樂團」的形態出道,兩年後更名為May Day(五月天)。再過兩年,《五月天第一張創作專輯》於滾石唱片誕生,銷售量暴衝;更稱奇的是,唱片才推出一個月,該團就在台北市立體育場舉行第一次的大型演唱會「第一六八場演唱會」,台下滿坑滿谷,讓由「地下爬至地上」的他們既驚且喜。
此後五個人一路走來,專輯出版、演唱會、音樂電影、上台領獎不斷,聲勢始終不墜。二○○一年因服兵役、出國進修等問題,他們舉辦暫別歌壇演唱會,全場萬人飆淚;二○一七年他們在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舉辦出道廿年免費演唱會,會後,歌迷自動自發撿垃圾,整個公園恢復原狀,輿論界紛紛給予好評。
「五月天」是如何辦到的?「喜歡」固然可以不要理由,但總是令人不解,台灣樂團甚多,為何唯獨他們能令歌迷始終如一?
所謂「樂團」,常給人一種嘶吼吶喊、節奏強烈、反抗叛逆、hing到最高點、重金屬搖滾印象,其實這是似是而非的。想想,英國的披頭四唱起〈Let It Be〉時,何曾又搖又滾?可知一首歌不在於它的類型,而在於它是否切中你的心。
總的說來,台灣樂迷比較喜歡抒情歌曲。無論哀傷失戀、陽光勵志,都不要太鏗鏘、太吵鬧,這一點恰好是「五月天」的特色。首張專輯推出後,兩首歌讓他們一戰成名:〈志明與春嬌〉、〈擁抱〉,皆具有通俗流行、在群眾中易於傳播的特質與效果。即使是〈DNA〉、〈叫我第一名〉這樣的快節奏會讓全場亢奮,但神經不至於失序、耳膜不至於震破。
故而他們被評為「正面積極的搖滾樂」,傳遞了愛、青春與夢想,人如其歌、歌如其人,成為青年學子著迷「五月天」卻能讓家長放心的指標團體。許多樂迷說:「在我低潮時,他們的歌讓我重振信心。」說得對,當唱片、錄音帶、CD流瀉一曲,而你深有所感時,所有煩惱不就一掃而空了嗎?
一個團體總有人特別具觀眾緣,阿信(陳信宏)身兼詞曲創作、主唱,加以外型高帥,尤受歌迷喜愛;後來出道的「蘇打綠」之青峰也相仿了。
說到「五月天」的成名曲〈志明與春嬌〉,就有曲折歷程了。這兩個菜市場名、典型小人物是虛擬的,首先出現在張菲的電視節目《歡樂一百點》裡。由張菲扮演志明,每集邀請不同來賓扮演春嬌,共同演出分分合合的愛情短劇,是個串場單元,劇情俚俗搞笑,不意瞬間走紅了。女藝人以受邀扮演春嬌為榮,因為收視率高啊。
後來,滾石的陳昇寫了一首〈春嬌與志明〉與潘越雲對唱,先後出版在潘、陳的專輯裡;接著,阿信寫了〈志明與春嬌〉出版在「五月天」首張專輯裡。兩首都是台語歌,相互輝映,典雅的氣息與電視短劇的瞎掰胡鬧大異其趣;兩首歌讓人感動,許多人自認為「我就是那志明」、「我就是那春嬌」。
二○一○年香港導演彭浩翔拍了電影《志明與春嬌》,由余文樂、楊千嬅主演,票房佳,不用說那是愛情片。二○一二年再拍《春嬌與志明》,二○一七年再拍《春嬌救志明》,當然都是原班人馬,成為「三部曲」。這兩個台灣的菜市場名創造了香港電影傳奇,嘖嘖嘖,真神奇呀!不妨等著,看它會不會有第四部、第五部出現。
其中第三部的《春嬌救志明》,商請「五月天」重唱〈志明與春嬌〉,但由黃偉文填上國語歌詞成為本片主題曲。距離本曲的初登場已是十八年後的事啦。後來本曲還有粵語版,加上台、國語共有三個版本,真熱鬧。不過有樂迷說:「在我心目中,台語版是最無可取代的。」可見這個一九九九年的初始原版置入了樂迷的情感,融合個人的成長與記憶,自是意義深厚。
「五月天」這五位團員已成為中年大叔,但粉絲對他們緊緊相隨,真的沒理由,就是一個「愛」字。他們卻自謙:「我們的成功,是失敗的累積」(二○○九年十一月《天下雜誌》專訪)、「最好的專輯永遠是在下一張」。
他們創造了台灣樂團的驚奇,大家都愛「五月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