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思妙
最近拉傷了腳踝,除了痛楚之外,治療期間行動力大減,有時還得要麻煩老公、小孩。這種無法自主的感覺很糟,即使只是暫時性的。
這讓我想到了婆婆。
前些日子,婆婆因骨頭疼痛,不良於行,當時我第一個念頭便是買輛輪椅,方便公公帶她外出。沒想到下次回婆家探望,只見婆婆「困」在椅子上,神情憂鬱,五官糾結成「苦」字,輪椅則被擱置在牆角。當時我十分不解,婆婆為什麼如此?
直到有一次,看到一則關於作家黃春明的報導,他說:「有一次我拄著拐杖散步,心雖服老,但總覺得拿著拐杖很難堪。因為死要面子,最後乾脆不用。」我想,對呀!婆婆一向很重形象,她大概也是礙於面子,不想讓人看到她坐輪椅的模樣吧!
但自從自己扭傷之後,我有了不同的想法。或許,婆婆是不想承認,自己已漸漸失去行動能力,成為不自由的個體;從撐起一個家的巨人,變成凡事要麻煩別人、需要晚輩幫助的角色,不但失去尊嚴,還造成子孫困擾。的確,這種「無用」、「累贅」的感覺,任誰都很難接受。
因為腳傷,讓我總算能夠體會婆婆的感受,也因此改變了態度,原本的氣惱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感同身受的理解。
扭傷腳踝後,老公與小孩依然和顏悅色地對待我,讓我好生感謝,也避免了那些敏感的情緒與胡思亂想。我不禁想到孔夫子所說的「色難」:子女奉養父母,臉色和悅是最困難的。
的確,繁瑣的照料侍奉,若沒有時刻自我警醒,是很容易流露出不耐煩的,而這對老人家來說,不啻是二度傷害。所以,扭傷腳踝後,我真正懂得了何謂「色難」,並牢記在心:「要和顏悅色地對待長輩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