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昨天審查行政院所提《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等七案,經逐條審查只對草案名稱、立法目的達共識,將擇期再審。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提案「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以及各黨團、立委等提案,共七版本併案審查。討論超過二小時後,朝野立委才達成初步共識,將草案名稱定為《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權利回復條例》;草案第一條立法目的部分,修正後改為「為促進原住民族歷史正義並回復原住民族受損權利、還原歷史真相,以落實民族平等與多元文化之基本價值,特制定本條例。」
行政院版草案第二條,是在行政院下設立「原住民族歷史正義及土地調查委員會」的組織架構,各黨團及立委提案中,都認為應在行政院下設二級機關。
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表示,在行政組織上,沒辦法再增加二級獨立機關,且二級、三級機關的獨立性是來自法律授權,可保障機關的獨立性,效率更好。
但時代力量立委高潞.以用說,這說法她聽不下去,民進黨已完全執政,請拿出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