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職災險11/1 試辦

 |2018.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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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十一月試辦「農民職災保險」,農藥中毒、熱痙攣、熱衰竭都視為職災。圖╱資料照片

【本報台北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將自今年十一月一日起試辦,行政院長賴清德昨天表示,這項政策不僅攸關廣大農民福祉,預估將有一百十七萬農民可受惠,也有助未來逐步完備農民社會保險制度,是我國農業政策新階段。

農委會昨在行政院會報告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推動辦理情形。主委林聰賢在會後表示,期待一年有二十萬人投保,政府每年須編列兩億多元預算,作為基本維持費用。

賴清德也要求適時滾動檢討調整,確保農民職災保險穩健運作永續經營。

農委會表示,即日起,實際從事農業工作且為農保被保險人的農民,可親至戶籍所在地基層農會提出申請參加農民職災保險,符合加保資格者,其保險效力自十一月一日開始生效;當天起,農保的中央主管機關也將由內政部改隸農委會,未來農保業務事權合一,將提供農民更好服務。

農委會表示,農民職災保險投保金額每月一萬零兩百元,與農保月投保金額相同;試辦初期,為照顧農民、鼓勵投保,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零點二四,每月保險費二十五元,其中保險人負擔六成,其餘四成由政府補助,亦即加保農民每月僅須繳交十五元。

農委會說,與農保相較,農民職災保險新增傷害給付及就醫津貼兩項給付,均為現金給付,與農保給付不重覆發給;傷害給付自不能工作的第四日起發給,住院及門診期間,第一年每月發給七千一百四十元,第二年每月五千一百元,最高可領兩年;就醫津貼隨同傷害給付一併發給,門診津貼每日五十元,住院津貼每日九百元;另外,身心障礙給付增給百分之五十,喪葬津貼增給一倍,對於遭受職業傷害的農民具有較高保障。

農民職災保險試辦期間,採「先傷後病」原則,保障範圍包括在田間因從事農業工作而致傷害,如農藥中毒、中暑、熱痙攣或熱衰竭等,或從農期間因他人的行為、動物、植物或雷擊等天災而受傷等。

林聰賢表示,啟動試辦的同時,也會啟動系統性研究調查,將利用兩年試辦期間,獲取「先傷後病」的「大數法則」風險評估,作為日後是否納入「職業病」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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