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交通部昨天預告修正「公路證照及監理規費收費辦法」草案,以前外國旅客來台超過三十天以上、持國際駕照到監理機關辦理駕照簽證免收費,每年約有二千多件,未來外將收取規費一百元,最快明年春季上路。
公路總局表示,目前外國人持互惠國所發有效國際駕照,在台灣開車最長期限是三十天,在台停留超過三十天者,國際駕照需向監理單位辦理簽證,目前都是免費,但審計部認為,依照規費法,應收取行政規費。因此公路總局新增規定,將收取國際駕駛執照簽證費一百元。
公路總局監理組長林義勝表示,通常外國人來台念書或工作,只要取得居留證就可換發或考領台灣駕照,通常是短期居留者才需要持國際駕照。
公路總局統計,前年向監理機關申請簽證的國際駕照為二千三百一十三件,去年為一千九百零九件,今年截至九月二十六日有九百二十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