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馬來西亞航空公司MH370二○一四年三月八日失蹤至今超過四年,飛機殘骸至今仍無法尋獲。為預防此類事件再發生,交通部民航局比照國際民航組織規範,修正「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今年十一月八日後,國籍航空的越洋飛機,將從六十分鐘縮短為每十五分鐘就要自動回報飛機位置,以利監控、搜救。
另也規定,國籍航空最大起飛重量超過二萬七千公斤的長程越水飛機,須加裝自動觸發式水下定位裝置,且不得安裝於機翼或機尾,須加在機身,因為飛機嚴重失事時,機翼會分裂四散,有人的機身才是搜救重點。
至於越洋飛機自動回報位置部分,民航局標準組長林俊良說,一般陸地都有雷達可以監測飛機位置,但越洋飛機飛經海洋上空時,只能用衛星觀看,且準確度不高,自動發報系統可以回報速度、位置、經緯度、高度等資訊,以便搜救工作更準確。
林俊良說,修正規定針對最大起飛重量超過四萬五千五百公斤、座位數超過十九個並飛越海洋區域的飛機,應建立每十五分鐘取得一次飛機位置資訊的自動追蹤機制,但若遇有緊急狀況,則要改成每分鐘通報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