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台北訊】環保署環評會議昨審查「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輸電線路變更環差分析報告案,雖然台電說已取得主管機關共識,但環委仍要求台電要再謹慎取得交通部公路總局、地方政府意見,並進行民意溝通後,於七月三十一日前補件再審。外界認為跟近日深澳電廠引發外界紛爭、主管機關權責等問題,因此更加謹慎要求。
「大潭電廠增建燃氣複循環機組發電計畫」影響說明書於二○一四年通過環評,台電欲增建三至八部燃氣複循環機組,含三十三公里輸電線路,但原環說的輸電線路經桃園觀音區、新屋區、楊梅區、龍潭區及新竹縣關西鎮等五區鎮,再到龍潭超高壓變電所,台電擬變更從桃園觀音、大園、蘆竹、新北市林口等四區至林口電廠,縮短至三十公里。
台電表示,變更輸電線路可分散風險,也能把工期從九十三個月縮短至六十個月,工程經費從二百七十七億元減少至一百四十二億元等。
台電擬變更的路線從原本的穿越龍潭市區,改為沿著台61線往西濱道路沿深到北邊,大多涉及公路總局主管範圍,台電會中表示,已與交通部公路總局第一區養護工程處溝通過,但環委仍然要求再取得主管機關建議,此外,因路徑涉及桃園、新北市地方政府,也要求台電要再確認並取得民意支持。
有環委認為,台電擬變更管線路徑,與過去完全不一樣,應該以新案審議,而不該是送環差,但環委認為新案比舊案好,避免民眾受到電磁波、開挖等影響,最後決議要求台電完成九項補正後送再審。九點補正意見除取得主管機關、地方政府意見,進行沿線民眾公開會議溝通之外,還有陸域、水域生態影響調查與對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