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長源(彰化縣/公務員)
總統說,將最低工資提高至三萬元是她的夢想。行政院開出每年調薪百分之八,四年可達標。
然而看看公務員的薪資表,若是初等或五等考試及格,開始是以第一職等本俸一級敘薪,本俸一萬一千六百三十五元,專業加給一萬七千七百一十元,也沒達到三萬,況且這還要扣除健保、公保退撫金,實際所得不到二萬八千元。若是技工工友不過二萬七千元左右,約雇人員更少,約二萬五千元而已。至於按月計酬臨時人員則只能領基本工資。
欲改善低薪現象,不是口頭喊就能夠達成,因為政府是社會經濟、薪資的領頭羊,要求企業提高雇員薪資?政府應身先士卒,率先改變薪資結構,帶頭示範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