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我國四、五十年代的主要交通工具,解決中、短程交通問題,直到六十年代工商業發達,才被「吃油」的汽、機車所取代,雖然交通便捷許多,但也付出空氣污染及大氣暖化的慘痛代價。正本清源,政府應扮演鼓勵騎自行車政策的推手,從車道的改善上開始設計,包括動線的規畫、周邊環境的綠美化,讓騎車族有個安全、舒適的道路好使用,其做法分述如下:
(一)倘若有自行車專用車道,人人都喜歡騎腳踏車上路,不但運動人口增加,還大大減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
(二)快車道擺中央,自行車道立兩旁:目前都會區的道路規畫,都已符合這種樣態,只要周邊稍做改善,標示出使用的車種,就能馬上執行,根本不需要大刀闊斧去改造。至於新興都市或社區道路,在規畫送審時,政府就應利用公權力要求承包廠商設計自行車道,否則事後再來修改,恐怕困難度更高。
(三)嚴格管制車種分道:這些年來,我們的社會發展太過自由,以致曲解民主的真諦,視法治為無物,從上到下違規犯紀,在所不辭。前文已提過騎自行車上路最擔心被大車碰撞,因此規畫出道路分流,更要嚴格管制道路的使用權,否則一些不守法的駕駛司機,有可能闖入自行車道,有違原先設計上的構想和造福自行車族的美意。